很多人看到英语长句就头疼,特别是里面带了 which
, who
, that
这些东西。一看到它们,就觉得句子瞬间复杂了好几倍,翻译的时候要么就卡住,要么就翻得不三不四,读起来特别别扭。
其实这事没那么玄乎。你只要搞明白一件事,翻译从句的问题就解决了一大半。这件事就是:英语和中文的语序逻辑,尤其是修饰成分的摆放位置,是反的。
英语喜欢把话说完,再加一堆补充说明。比如:
I saw a dog that was chasing a cat.
主干是 “I saw a dog”。什么狗?that was chasing a cat
(正在追猫的)狗。你看,补充信息是放在 “dog” 后面的。这叫后置定语。
中文的习惯正好反过来。我们会先把所有的修饰、限定、描述都说完,最后才把那个核心词扔出来。同样的意思,我们会说:
“我看见一条【正在追猫的】狗。”
你看,“正在追猫的” 这个补充信息,必须放在“狗”的前面。
这就是核心矛盾。你翻译从句觉得别扭,百分之九十的原因,就是硬生生地按着英语的语序来,结果造出了一个中式英语或者英式中文的怪物。
所以,怎么解决?别急着一个词一个词地往下翻。按下面这个思路走,你会发现清晰很多。
第一步:找主干。
拿到一个长句,不管它有多复杂,先把它里面所有的从句都当成一团马赛克。你的任务,就是找到这个句子的主干,也就是“谁,干了,什么”。
举个例子:
The scientist, who won the Nobel Prize last year, published a new paper that could change our understanding of the universe.
这个句子看起来很长。我们先无视从句,找主干。
谁?The scientist
。
干了什么?published a new paper
。
所以主干就是:这位科学家发表了一篇新论文。很简单。
第二步:拆解从句,单独翻译。
现在我们再来看那些“马赛克”。这个句子里有两个从句:
1. who won the Nobel Prize last year
2. that could change our understanding of the universe
把它们当成独立的短句,先单独翻出来。
1. “他去年获得了诺贝尔奖”
2. “这篇论文可能会改变我们对宇宙的理解”
这样做的好处是,你把一个复杂的大任务,拆解成了几个简单的小任务。大脑处理起来就轻松多了。
第三步:把翻译好的从句,塞回正确的位置。
这是最关键的一步,也是决定你的译文地不地道的一步。
我们先看第一个从句 who won the Nobel Prize last year
。它修饰的是谁?是 The scientist
。根据我们前面说的中文习惯,修饰成分要放在被修饰词的前面。
所以,我们把“他去年获得了诺贝尔奖”这句话,变成一个修饰性的短语,加个“的”,然后放在“科学家”前面。
“【去年获得诺贝尔奖的】那位科学家”。
再看第二个从句 that could change our understanding of theuniverse
。它修饰的是 a new paper
。同样,我们把它的翻译“可能会改变我们对宇宙的理解”变成修饰语,放在“论文”前面。
“一篇【可能会改变我们对宇宙的理解的】新论文”。
好了,现在零件都准备好了,我们把它们组装起来:
【去年获得诺贝尔奖的】那位科学家,发表了,一篇【可能会改变我们对宇宙的理解的】新论文。
连起来读一下:“去年获得诺贝尔奖的那位科学家,发表了一篇可能会改变我们对宇宙的理解的新论文。”
是不是瞬间就通顺了?而且完全是地道的中文表达。
这个“找主干-拆从句-塞回去”的方法,对付绝大多数的定语从句(也就是修饰名词的从句)都特别好用。
当然,从句不止定语从句一种。我们再聊聊另外两种常见的。
状语从句:位置更灵活
状语从句是用来修饰整个动作的,表示时间、原因、条件、让步等等。比如 when...
, because...
, if...
, although...
引导的句子。
这种从句的翻译相对简单,因为中文里,状语的位置很灵活。你可以放在主句前面,也可以放在主句后面,意思差别不大。
比如:
He left the room because he felt sick.
主干:他离开了房间。
从句:因为他感觉不舒服。
你可以翻译成:“因为感觉不舒服,他离开了房间。”
也可以翻译成:“他离开了房间,因为他感觉不舒服。”
两种都对,看你想强调哪个部分。
再比如:
Although it was raining, they decided to go for a walk.
你可以说:“虽然在下雨,但他们决定去散步。”
这和英语的语序基本一致,翻译起来很顺手。
所以,遇到状语从句,你的自由度会大很多,不用像处理定语从句那样非得做“乾坤大挪移”。
名词性从句:基本不用动
还有一种叫名词性从句,就是把一个句子当成一个名词来用。它可以是主语、宾语、表语。
比如作宾语:
I know that he is a good person.
“我知道”后面跟的不是一个词,而是一整句话 that he is a good person
。
这种句子翻译起来最简单,几乎就是语序不变,直接翻译。
“我知道他是个好人。”
你看,that
在这里只是个连接词,翻译时直接扔掉就行。
再比如作主语:
What he said is not true.
What he said
(他说的话)是整个句子的主语。
翻译过来就是:“他说的话不是真的。”
语序也基本没变。
所以,总结一下不同从句的处理策略:
定语从句(修饰名词的,who/which/that…):最需要注意。严格执行“前置”原则,把从句的翻译内容放在被修饰的名词前面。
状语从句(表时间/原因/条件的,when/because/if…):很灵活。可以放在主句前,也可以放在主句后。
名词性从句(当名词用的,what/that…):最省心。通常语序不用大动,直接翻译就行。
什么时候需要打破规则?
上面说的“定语从句前置”是基本原则,但不是死的。如果一个定语从句实在太长,里面还套着其他从句,你硬要把它塞到名词前面,中文读起来也会非常啰嗦、头重脚轻。
比如这个句子:
The government has passed a new law, which is designed to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by imposing heavy fines on companies that discharge pollutants into rivers without permission.
这里的 which
引导了一个超长的定语从句,修饰 a new law
。
如果我们硬套公式,会变成:
“政府通过了一项【旨在通过对那些未经许可向河流排放污染物的公司处以巨额罚款来保护环境的】新法律。”
你看,这个【】里的部分实在太长了,读起来上气不接下气。这种情况下,有经验的译者会选择“拆分”。也就是把主句和从句拆成两个,甚至多个独立的句子。
我们可以这样处理:
“政府通过了一项新法律。这项法律旨在保护环境,具体方法是对那些未经许可向河流排放污染物的公司处以巨额罚款。”
或者更简洁一点:
“政府通过了一项新法律,旨在保护环境。根据该法,未经许可向河流排放污染物的公司将被处以巨额罚款。”
看到没?通过拆分,用“这项法律”、“根据该法”这样的词来连接,既保留了全部信息,又让每个句子都简短清晰,符合中文的阅读习惯。
所以,翻译不是死板的公式。它首先追求的是清晰和准确地传递信息。当你发现套用一个规则会让译文变得晦涩难懂时,就要果断放弃那个规则,选择更灵活的处理方式,比如拆分句子。
总的来说,处理英语从句,关键在于先识别它是什么类型的从句,然后决定它的位置。大部分时候,把修饰成分挪到前面就能解决。如果实在太长,就把它拆成一个独立的句子。多练几次,你就会形成一种语感,看到长句就不再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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