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直接的答案是 “ex-girlfriend”。这个 “ex-” 前缀,就是“前任”的意思,可以加在很多词前面,比如 ex-wife (前妻), ex-boss (前老板)。所以,这个词完全正确,任何人都能听懂。
但是,如果你只想知道这个,那这篇文章就没必要写了。现实生活里,怎么称呼前女友,其实是个技术活,里面有很多门道。用不同的词,给人的感觉完全不一样,也能看出你对这段关系的态度。
咱们先说最常用的。在日常口语里,尤其跟朋友聊天,大家更喜欢说 “my ex”。简单,省事。比如朋友问你:“你周末干嘛了?” 你可以说:“I ran into my ex at the mall.”(我在商场碰到我前任了。)这里的 “my ex” 很自然,大家一听就懂指的是前女友或前妻,具体是谁要看上下文。它是个中性词,不带太多感情色彩,就是陈述一个事实。
接下来,说个我自己的体会。如果你想表现得成熟点,或者在跟现-任-女-友提起她的时候,最好的方式其实是直接用她的名字。
为什么?因为一直把“前女友”这个标签挂在嘴边,听起来就像你还没放下。好像她对你来说,最重要的身份就是“前任”。这会让你的现任感觉不舒服,也会让别人觉得你有点耿耿于怀。
举个例子。假设你现任问:“你这个杯子挺好看的,哪买的?”
回答A:“Oh, my ex-girlfriend bought it for me.”(哦,我前女友给我买的。)
回答B:“Oh, Sarah bought it for me a while ago.”(哦,Sarah 之前给我买的。)
你感觉一下,回答B明显更自然、更坦然。它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一个叫 Sarah 的人,过去某个时候给你买了杯子。你没有强调她的“前女友”身份。这表明,那段关系对你来说已经是过去时,她只是一个你生命中出现过的人,跟其他朋友一样,有个名字。这样做,是对前任的尊重,也是对现任的尊重。
然后我们说说 “former girlfriend”。这个说法比较正式,甚至有点书面语的感觉。你在日常聊天里这么说,会显得有点奇怪,像在念稿子。
什么时候用 “former girlfriend” 呢?一般是在比较严肃或者官方的场合。比如你填一些背景调查的表格,上面要求你写出重要关系人,你可能会写下她的名字,然后在关系一栏注明 “former girlfriend”。或者,你在跟心理医生、律师这类专业人士沟通时,为了表述清晰准确,也可能会用到这个词。它听起来很客观,不带任何个人感情,像在描述一件案子。
所以,跟朋友喝酒吹牛的时候,别用这个词,大家会觉得你很奇怪。
还有一些比较模糊的说法。比如 “someone I used to date” 或者 “a person I was seeing for a while”。
这种说法的好处是,它弱化了关系的严肃性。可能你们就约会了几个月,算不上是正式的男女朋友,用 “ex-girlfriend” 感觉有点太重了。这时候,说 “someone I used to date”(我以前约会过的一个人)就很合适。它信息量很少,别人一般也不会追问。
当你不想透露太多细节,或者想保护对方隐私的时候,这招也很好用。比如新同事随口问你:“你之前在那个城市住过,很熟吗?” 你可以说:“Yeah, I used to date someone who lived there.”(是啊,我以前跟一个住在那儿的人约会过。)这就很得体,既回答了问题,又没把自己的感情史全盘托出。
最后,还有一个有点文艺甚至有点过时的说法:“old flame”。Flame 是火焰的意思,old flame 字面上是“旧火焰”,引申为“旧情人”。这个词带点浪漫色彩,暗示你们之间曾经有过很强烈的感情火花。
但说实话,这个词现在用得不多了,有点像老电影里的台词。如果你跟一个年轻的美国朋友说 “I saw my old flame yesterday”,他可能会觉得你说话很有趣,但也会觉得有点奇怪。它不是一个日常用语。在特定的、开玩笑的语境下可以用,但别把它当成常规用法。
好了,总结一下,给你个简单的场景指南:
- 和好哥们、朋友聊天:直接用 “my ex” 就行了。最常用,最地道。
- 和现任女友或新认识的约会对象提起:尽量用她的名字。这显得你成熟、坦荡,并且真的放下了。
- 填写表格、和律师等专业人士沟通:用 “former girlfriend”。最正式、最客观。
- 关系不深,或者不想多说时:用 “someone I dated”。模糊处理,不留话柄。
- 想开个玩笑,或者装个深沉:偶尔可以用 “old flame”,但要知道这不常用。
最后,聊个不该怎么说的话题。这比用对词还重要。
无论你们是怎么分手的,都不要在背后用一些负面的词来称呼她,比如 “my crazy ex”(我那个疯子前任)或者其他更难听的词。
就算你只是跟朋友发发牢骚,这种习惯也不好。第一,这显得你很不成熟,像个小孩子。成年人处理问题,不会简单地给别人贴标签。第二,这其实是在贬低你自己。毕竟,当初选择和她在一起的人是你。把她说得一无是处,那你的品味和判断力又算什么呢?
真正地放下一个人,是从你能平静、客观地提起他/她开始的。不管是用 “my ex”,还是用她的名字,保持一个中性的、尊重的态度,对你、对她、对你未来的感情,都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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