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学英语,卡在一个点上,就是觉得一个中文词就对应一个英文词。比如“贼”,字典一查,thief,完事。如果你真这么想,那跟老外聊天或者看美剧的时候,肯定会遇到麻烦。因为英语里的“贼”,门道可多了。
咱们先从最基本的三个词说起:thief, robber, burglar。这三个词在新闻里天天见,但很多人分不清。
Thief 是最笼统的说法,泛指所有小偷。它的核心特点是“偷偷地”拿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没有使用暴力,也没有跟失主面对面。你想想这个场景:你在咖啡馆,手机放桌上,一转头没了。这是 theft(盗窃行为),偷你手机的人是 thief。或者,在地铁上钱包被摸走了,那个扒手就是 pickpocket,也属于 thief 的一种。关键点:秘密进行,没有暴力胁迫。
Robber 就不一样了。它的核心是“暴力”或“暴力威胁”。Robber 是当着你的面,用抢的。比如,有人在小巷子里拿刀指着你,说“把钱交出来”,这个人就是 robber,他的行为是 robbery(抢劫)。银行抢劫犯,英文是 bank robber,他们是直接冲进去,用枪指着柜员,这是典型的 robbery。所以,thief 是偷,robber 是抢。一个偷偷摸摸,一个明火执仗,性质完全不同。在法律上,robbery 的罪行比 theft 重得多,因为有人身伤害的风险。
然后是 Burglar。这个词专门指“入室盗窃者”。它的重点是“非法闯入建筑物”。这个人不一定非要跟你碰面。比如,你出门上班,家里没人,有人撬锁进去把你家洗劫一空,这个人就是 burglar,他的行为是 burglary(入室盗窃罪)。就算你当时在家睡觉,他溜进来偷东西,只要他没惊动你,没对你使用暴力,他依然是 burglar,而不是 robber。可如果他被你发现了,然后他拿出武器威胁你,那他的身份就从 burglar 升级成了 robber。看,界限很清楚吧。
总结一下这三个核心词:
Thief:偷偷拿走东西。秘密。
Robber:当面使用暴力或威胁来抢东西。暴力。
Burglar:非法进入建筑物偷东西。闯入。
搞清楚这三个,你对“贼”的理解就入门了。但是,生活里的“贼”五花八门,英语里也有更具体的词来形容他们。用词越具体,说明你英语越地道。
我们来看看一些细分的“贼”。
如果你在商店里,把东西偷偷塞进包里不付钱就走,这种人叫 shoplifter。这个词很常用,几乎所有商场都有防范 shoplifter 的提示。
专门偷车的贼,叫 car thief。这个很简单,直接组合。
艺术品大盗呢?Art thief。电影里常有,那种戴着黑手套,用高科技手段潜入博物馆的“雅贼”。
还有一种现在很常见的,叫 identity thief。这不是偷你的钱包,而是偷你的个人信息,比如身份证号、信用卡信息,然后用你的身份去干坏事,比如贷款、办卡。这种“贼”的危害比普通小偷大得多。
在公司里,也有“贼”。比如一个会计,利用职务之便,偷偷把公司的钱转到自己账上。这种行为叫 embezzlement,干这事的人叫 embezzler。他不是从外面偷,而是利用内部的信任来监守自盗。
还有一种骗子,通过欺诈手段让你心甘情愿把钱给他,比如电话诈骗、网络钓鱼。这种人可以叫 fraudster 或者 scammer。他们虽然也算“贼”,但手段是骗,而不是偷或抢。
我们再聊聊一些不那么正式,但在口语里很常见的词。
Crook 是个万能词,可以指任何不诚实的人或罪犯,特别是那种以欺骗为生的人。一个政客贪污腐败,你可以说 he’s a crook。一个商人卖假货,你也可以说 he’s a crook。它不特指某种犯罪,但包含了“坏蛋、骗子”的意思。
Bandit 这个词,你可能在西部片里听得比较多。它通常指那种在荒郊野外拦路抢劫的匪徒,常常是团伙作案。现在用得少了,但如果形容一帮有组织的抢劫犯,还是可以用 bandit。
Looter 这个词,特指在骚乱、战争或自然灾害等混乱状态下,趁火打劫的人。比如一个城市因为飓风断电了,有些人就冲到商店里抢东西,这些人就是 looter。他们的行为叫 looting。这个词的画面感很强,就是社会秩序崩溃时的哄抢。
那么,实际使用中,到底该怎么选词呢?
其实很简单,你就按我上面说的逻辑来判断。
第一步,问自己:有没有暴力?
有暴力或威胁 -> Robber。
没有 -> 进入第二步。
第二步,问自己:有没有非法闯入房子、商店这种建筑物?
有 -> Burglar。
没有 -> 进入第三步。
第三步,问自己:有没有更具体的场景?
在商店里偷 -> Shoplifter。
从别人口袋里偷 -> Pickpocket。
利用职务监守自盗 -> Embezzler。
偷个人信息 -> Identity thief。
趁乱打劫 -> Looter。
如果以上都不是,只是泛指一个偷偷摸摸的小偷 -> Thief。
你看,这样一层层下来,逻辑就很清晰了。为什么英语要分这么细?因为英语国家的法律体系,特别是判例法,非常讲究定义的精确性。不同的犯罪行为,定罪和量刑标准完全不同。Robbery(抢劫)是重罪,burglary(入室盗窃)也是重罪,而普通的 theft(盗窃),如果金额不大,可能只是轻罪。这种对精确性的要求,慢慢就反映到了日常语言里。
所以,下次你想说“贼”的时候,别再只知道一个 thief 了。多想一秒钟,他到底是怎么“偷”的?是在哪“偷”的?根据具体情况,选一个最精准的词。这不仅能让你的表达更地道,也能让听的人一下子就明白你说的到底是什么样的“贼”。这才是真正把语言学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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