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出名”用英语怎么说?这问题,就好像在问“好吃”用英语怎么说一样。你说delicious?tasty?yummy?都对,但又都远远不够。语言的奇妙,就在于它不是一个公式,不是一对一的精准兑换。它是一幅画,一首歌,是一种感觉。
所以,最直接、最懒人的答案,当然是 famous。一个万金油般的词。说某某明星 famous,某个品牌 famous,某个景点 famous,绝对不会错。它是英语世界里“出名”这个概念的地基,是安全区。但说真的,如果你满足于此,那你可能就错过了英语里关于“名气”这回事儿的九成风景。
Famous 这个词,太平了。像一杯白开水,解渴,但无味。它只是陈述一个事实:很多人知道他/她/它。但这种“知道”是好是坏?是如雷贯耳还是人尽皆知?是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Famous 可管不了这么多。
我们得往深了挖。
你想想,同样是出名,那种在学术界、艺术界,受人尊敬、地位崇高的出名,能和一夜爆红的网红一样吗?当然不。这时候,一个更显分量的词就该登场了:renowned。这个词自带一种古典的、庄重的气息。当我们说一位建筑师 is renowned for his designs,一位科学家 is renowned for her discoveries,你仿佛能看到他们满头的银发,和眼里那份经过岁月沉淀的智慧。Renowned 的名气,是靠实打实的成就和业界的认可换来的,是“享有盛誉”,而不是简单的“有名”。类似的,还有 acclaimed,特指受到评论界、专业人士高度赞扬的那种,比如 an acclaimed author(备受赞誉的作家),an acclaimed film(一部广受好评的电影)。这里面,有掌声,有鲜花,有评论文章里不吝啬的溢美之词。
还有一个词,celebrated。这个词就更暖了。它不仅仅是出名,更是“被庆祝”、“被拥戴”。一个 celebrated poet,意味着人们喜爱他,传颂他的诗歌,他的生日可能会成为一个纪念日。这个词里充满了喜爱和尊崇的温度。
如果说 renowned 是高山仰止,那有没有更接地气,但又比 famous 更具体一点的说法?当然有。比如 well-known。这个词非常实用,它就是“广为人知”。但它的强度比 famous 弱一些,更偏向于事实陈述。比如你家街角那个开了三十年的理发店王师傅,在整个社区里可能就是 well-known 的。你不会说他 famous,那太夸张了。但要说整个街区没人不知道他,那也是事实。
然后我们把层级再往上拉,拉到顶。那就是 legendary。传奇级别的。当一个人或一件事被冠以 legendary 的头衔时,他已经超越了单纯的“出名”,进入了神话的领域。猫王是 legendary,迈克尔·乔丹是 legendary,李小龙是 legendary。他们的故事,他们的形象,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符号,一种精神图腾。这种名气,是需要时间来酿造的,是能抵抗遗忘的。
好,说完了好名声,咱们聊点刺激的。出名,可不全是好事。
那种因为干了坏事、丑事而出名,臭名远扬的,英语里有个极其精准的词:notorious。阿尔·卡彭,那个芝加哥的黑帮头子,他不是 famous,他是 notorious。一个连环杀手,一个金融巨骗,他们都是 notorious。这个词自带一种阴冷、危险的气息,一说出来,就仿佛能闻到罪恶的味道。另一个几乎可以和它划等号的词是 infamous,就是 “infamy”(丑闻、恶行)的形容词形式,意思一模一样,“臭名昭著的”。用这两个词,你就能把那种不光彩的名声和正面的名声,在语言上彻底划清界限。
你看,从 famous 到 renowned 再到 notorious,名气的“光谱”一下就清晰起来了。
但这还没完。我们活在21世纪,一个流量为王的时代。互联网时代的“出名”,那又是另一番景象。
你肯定知道“病毒式传播”,对,就是那个词:viral。To go viral,这已经成了当代出名速成班的终极目标。一张图,一段视频,一句话,可能在几小时内就传遍全球。这种出名,特点就是快、猛烈、覆盖面广,但往往也来得快去得快。今天你因为一个魔性的舞步 went viral,明天可能就没人记得你是谁了。这种名气,是数据的名气,是算法的名气,轻飘飘的,像泡沫一样绚烂又脆弱。
和 viral 相关的,还有一些更口语化的表达。比如,to blow up。这个词简直画面感十足。“那哥们儿在抖音上突然就 blew up 了”,意思就是他“爆火了”。这个 “blow up”,像炸弹一样,瞬间爆炸,能量巨大。
还有一个我特别喜欢的表达,叫 to have a moment。比如,“Taylor Swift is really having a moment this year.”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她正处于她事业的巅峰期、高光时刻。所有人的目光都在她身上,她定义了当下的流行文化。这个表达非常时髦,它捕捉到了名气那种周期性的、阶段性的特质。它承认了名气的流转,今天你 have a moment,明天可能就是别人的。
再来一个,a household name。家喻户晓的名字。这个表达描绘的是一种深入日常生活的名气。当一个人的名字成为 a household name,意味着上至八十老太,下至八岁孩童,都知道他。比如可口可乐,比如在中国说起袁隆平。这个名字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代号了,它成了我们生活背景板的一部分,像柴米油盐一样自然。
你看,我们从一个简单的“出名”,扯出了这么多条线索。有学院派的 renowned,有传奇级的 legendary,有万人唾骂的 notorious,有昙花一现的 viral,有如日中天的 having a moment,还有融入血脉的 a household name。
所以,下次当你想说“出名”的时候,别再只抱着 famous 不放了。停下来想一想:
你说的这种“名”,是什么质感的?是沉甸甸的,还是轻飘飘的?
它带着什么温度?是受人敬仰的温暖,还是令人不齿的冰冷?
它的范围有多大?是在一个小圈子里 well-known,还是全球范围的 legendary?
它的时效有多长?是转瞬即逝的 viral,还是能刻在历史书上的 renowned?
搞清楚了这些,你才能从那一堆看似差不多的词里,揪出最贴切、最传神的那一个。这才是真正地在“使用”一门语言,而不是在背诵一本字典。这过程,本身就充满了乐趣。语言的魅力,不就在于这种细微之处见真章的区别吗?用词精准,你的表达才会变得立体、生动,有血有肉,而不是一堆干巴巴的、谁都能说出口的陈词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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