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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看英语怎么写

英语怎么写?

这问题问的,太大了。但要真给个答案,其实也就三个词:模仿、拆解、再创造。它不是一个知识点,不是说你背会了“look”这个单词的拼写就叫会写了。它是一门手艺,一门跟木匠活儿差不多的手艺。你得先看别人怎么做的,看得多了,眼光毒了,然后自己上手,把别人的榫卯结构拆开来研究,最后,才能用这些学来的手艺,造出自己的桌子椅子。

先说说我们大多数人是怎么把这条路走死的。

背范文。

对,就是这个操作,从中学到大学,简直是英语写作学习的“政治正确”。老师发一篇范文,辞藻华丽,结构工整,然后大手一挥:“背下来,下次套着用”。这简直是对“写作”二字最大的侮辱。写作是什么?是表达,是活生生的思想在纸上跳舞。而背范文,是在制造一具具精美的僵尸。那些句子,那些词组,在你脑子里是孤立的、没有生命的。你只是在进行一种高端的复制粘贴,把别人的头,安在别人的胳膊上,再接上别人的腿。最后拼出来的东西,看似人模人样,但你凑近一闻,一股福尔马林的味道。它没有你的心跳,没有你的呼吸,没有你独特的思考和情感。

那种感觉,就像一个厨子,他不去研究食材的搭配、火候的掌控,而是把一本米其林餐厅的菜单给背得滚瓜烂熟,然后指望自己也能做出珍馐佳肴,可能吗?不可能。你最多,也就是个报菜名的。

所以,第一步,请把你脑子里所有关于“背范文”的执念,全部,扔进垃圾桶。我们要做的,不是背,是模仿

模仿什么?模仿好的东西。但这个“好东西”的范围,要放得特别开。别一天到晚只盯着那些考试作文选。那些文章,大部分都是为了得高分而精心炮制的“应试八股”,匠气太重,生命力不足。

你的模仿对象,应该是那些真正被用来“阅读”的英文。

比如,《经济学人》里一篇分析某个商业现象的报道。你去看它,怎么用一个精妙的比喻开场,怎么在陈述事实的时候,不动声色地嵌入自己的观点。比如,你喜欢的某个国外博主写的一篇旅行日志,看他怎么用最简单的词,勾勒出日落时分的海岸线,那种空气里咸湿的味道,仿佛能透过屏幕传过来。再比如,Kickstarter上一个热门众筹项目的产品描述,它怎么在短短几百字里,点燃你的热情,让你心甘情愿地掏出钱包。

这些,都是你绝佳的模仿对象。它们是活的英文,是带着明确目的、为了打动真实的人而写出来的文字。你要做的,是建立一个属于你自己的私人语料库。看到任何让你眼睛一亮的句子、一个让你拍案叫绝的表达方式,别犹豫,像个小偷一样,把它“偷”过来,放进你的文档里。

一个字,偷。但要偷得高级。

这就到了第二步:拆解

“偷”过来之后,不能直接用,那就成了抄袭。你要做的,是把这个句子、这个段落,像钟表匠修理一块精密手表一样,把它完全拆开,看到里面最小的零件和它们之间的联动关系。

举个例子,你看到这样一句话:

“Waking up to the scent of salt and pine, with the distant cries of gulls serving as my only alarm clock, I knew I had finally escaped the city’s frantic pulse.”

别光顾着感叹“哇,写得真美”。你要像个侦探一样去审问它。

  • 它为什么不用 “When I woke up…” 这种平淡的开头?而是用 “Waking up to…”?这种现在分词开头的句子,有一种强烈的画面感同时性,让你感觉自己和他一起醒来。
  • 它用了哪些感官词汇?”scent of salt and pine” (嗅觉),”cries of gulls” (听觉)。它在调动你的感官。
  • “serving as my only alarm clock” ——这是一个多么灵性的比喻!它把一个自然的声音,和一个现代工业品联系起来,反差之中,凸显了度假的悠闲。
  • “the city’s frantic pulse” ——又是一个比喻,把城市比作一个焦躁跳动的心脏。你看,一个好作者,满脑子都是各种奇妙的比喻。

拆解到这个颗粒度,你才算真正“读懂”了这句话。你学到的,不再是一个孤立的句子,而是一整套写作的“手法”:如何用非谓语动词开头、如何调动感官、如何使用精妙的比喻。

把这些手法,分门别类地记下来。这就是你的“武功秘籍”。

然后,最关键的一步来了:再创造

你现在手里有了一堆偷来的“零件”,也研究透了这些零件的组装方式。接下来,你要用这些零件和方法,去造你自己的东西。

忘掉原文的语境。比如,你学了上面那句话的写法,你完全可以用它来写你自己的感受。

周末早上,你被窗外小贩的叫卖声吵醒,你就可以模仿着写:

“Waking up to the clamor of street vendors, with the smell of fried dough sticks serving as my unwilling alarm clock, I knew the weekend’s peace was officially over.”

你看,结构几乎一模一样。但内容,完全是你自己的。味道,也完全变了。从海边的宁静,变成了市井的喧嚣。这就是再创造。

这个过程,需要大量的练习,刻意的练习。它会形成一种肌肉记忆。一开始,你可能需要对着你的“武功秘籍”,一招一式地比划。但练得多了,这些手法就会融入你的血液。下次你想表达一个复杂的场景时,你的手指会不自觉地敲出 “Opening the door to…” 这样的句式,你的大脑会自动去搜索可以调动读者感官的词汇。

写作的节奏感也是这么练出来的。为什么有些人的文章读起来行云流水,有些人的就磕磕绊绊?因为好的作者,懂得长短句的交错使用。一段紧张的描述,可能会用一连串短促的句子,像急促的鼓点。而一段舒缓的抒情,则会用一个悠长的、包含多个从句的句子,像大提琴的旋律。这些,你都可以在模仿和拆解中去感受,去学习。先有骨架(逻辑和结构),再填血肉(词汇和句式),最后,赋予它灵魂(你自己的观点和情感)。

别跟我扯什么天赋。写作这件事,天赋决定的是你能飞多高,但刻意练习决定了你到底能不能飞起来。对我们绝大多数人来说,问题根本不是飞得够不够高,而是我们还趴在地上,连助跑的姿势都还没学会。

所以,忘掉那些让你头疼的写作理论,忘掉那些干巴巴的模板。去找一篇你真正喜欢的英文文章,任何题材都行,只要它让你有感觉。然后,像个偏执的工匠一样,去模仿它,拆解它,用它的砖,盖你自己的房。

今天就去试。别想太多,就写一段话,描述你现在窗外的景象。用上你今天“偷”来的一个句式。写得不好没关系,重要的是,你开始“写”了,而不是“背”了。这比你背诵十篇范文,都有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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